编者按:

孝亲敬老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四十年前,她们收养了个孩子,视如己出。没想到了古稀之年,养子丝毫不念养育之恩,甚至恶语相向、拳脚相加,让老人寒了心...

近日,当事人送来两面锦旗。其中一老人委托其女儿来到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,给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写有“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”的锦旗,给办案干警送来了一面写有“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”的锦旗,并对检察机关积极履职,严格执法,惩恶扬善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。

01

养子不孝、拳脚相加

被害人陈某某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,她和老伴在四十多年前收养了被告人赵某某,将其抚养成人,帮助其成家立业。赵某某不仅没有感恩之心,反而对养母陈某某恶语相向、拳脚相加。

因陈某某夫妇与赵某某关系长期不睦,没有和好的可能,法院于2014年判决解除了陈某某夫妇与赵某某的收养关系,并判决赵某某每月支付陈某某夫妇赡养费。

赵某某不积极履行其赡养义务,反而在支付赡养费的问题上故意刁难陈某某,将陈某某打伤,构成人体轻伤二级。

积极引导、侦查取证。

02

案件移送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,赵某某始终否认殴打陈某某致伤。

除了被害人陈某某的陈述,没有现场目击证人,现场附近也没有监控记录到案发过程,案件证据明显不足。

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过程中,检察机关主动自行侦查,承办检察官通过向被害人陈某某夫妇复核证据,询问证人赵某甲,讯问赵某某,到案发地派出所走访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经过和过往纠纷历史,查明了赵某某在支付赡养费的问题上故意刁难陈某某引起纠纷,从内心确认了被害人陈某某陈述的真实性。

经过仔细分析研究证据情况,发现陈某某被打后在现场附近其女儿第一时间报警,研判报警内容可能是关键证据,遂从110指挥中心调取了陈某某女儿报警的录音,果然报警录音明确记录了陈某某是被人打伤而报警。

经过细致地审查和补充完善证据,办案检察官认定全案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,足以排除合理怀疑,以故意伤害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。

最终法院支持我院公诉意见,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。

市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按照院党组“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”部署要求,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,认真履职,主动作为,不断拓宽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途径。在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后,办案人员发挥主导作用,积极引导侦查取证,将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有机结合起来,及时查明了案件事实,稳准狠地打击了违法犯罪,还被害人以公道,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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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及校对:第一检察部

摄影:新媒体

责编:陈龙

审核:刘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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